8.9 门窗


8.9.1 门窗的评定应包括设计或选型、门窗质量、门窗安装质量、外观质量4个分项,满分为9分。按照本标准附录H中表H.0.8的评定指标评分。
8.9.2 设计或选型(3分)的评定内容应包括:设计工作年限。
    评定方法:审阅设计资料。
8.9.3 门窗质量(2分)的评定内容应包括:门窗质量检验报告,产品认证情况。
    评定方法:审阅相关质量验收资料,审查门窗的质量型式检验报告、产品认证资料或门窗能效标识。
8.9.4 门窗安装质量(2分)的评定应包括:门窗安装质量验收情况。
    评定方法:审阅验收资料,现场抽查5处~10处。
8.9.5 外观质量(2分)的评定内容应包括:门窗外观质量,启闭灵活性能。
    评定方法:现场检查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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